致尊贵的客户:
根据香港联交所《证券上市规则》,新股重复申请是指同一人作出超过一项申请;或一人申请认购证券的数目超过发售总数的100%。
《规则》亦注明,同时在同一组或两个组别所作的重复申请将不获接纳。
如阁下曾在本公司及其他证券公司重复申请认购新股,则违反香港联交所《证券上市规则》;为了维持新股配发的公平性及审慎监察程序,因此本公司将有机会自动取消客户的申请认购。
欢迎广大客户致电(852) 3980 2300 / 400 1200 902 服务热线或电邮至cs@conrad-is.com.hk进行业务咨询,并提供您的宝贵意见。
Conrad Investment Services Limited
2021年6月25日